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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关于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的公告

2026-03-24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关于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的公告

沈绮 :

本机关 于 2025年11月21日 收到一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 公开《计税价格复核通知书》(深地税南 〔 2017 〕 846号)相关资料,其中包括申请资料,交易双方(沈绮、周运)提交的全部材料(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经审查,该信息涉及 您 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南山 区税务局 采用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 您 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 您 公告送达上述《关于征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于 1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书》邮寄至本机关信息公开机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 28号,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863538 82 )。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逾期不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公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南山 区税务局

202 6 年 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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